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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梦空间加分标准20240417(试行版本)

来源:青年之声 日期:2024-04-18点击:

第二课堂成绩单”项目学分标准

模块

项目

学分标准

备注

一、思想成长

1.参加思想引领类活动经历,以及相关赛事荣誉等

参加成员每人每项可加0.1分;参加相关赛事,获校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加0.4分、0.3分、0.2分、0.1分;获省级、国家级奖项,在校级相应等级基础上分别增加0.3分、0.5分。

该模块,学生每学年至少修满0.5学分

社会实践成果展及交流会、团支书培训会、常规升旗仪式等活动属于该类别活动。

2.参加思想政治、形势政策、理念信念主题报告会、人文素质讲座等

每参加一次加0.1分。

3.党、团校学习,青马工程、大学生骨干培训经历等

校级党、团校、青马工程、学生骨干培训等学习合格加0.3分;被评为优秀加0.2分。

省级、国家级大学生骨干培训合格加0.6分、1分;被评为优秀加0.5分。

4.优秀共产党员、十佳大学生、榜样之星、大学生自强之星、优秀团员等荣誉

校、省级、国家级分别加1分、1.5分、2分。

5.先进班集体、红旗团支部、文明宿舍等集体荣誉

校、省级、国家级分别加0.5分、0.7分、1分。

二、创新创业

1.A类:只限“挑战杯”“创青春”和“互联网+”三项比赛

参加者加0.1分;国家级特等奖、一等奖(金奖)、二等奖(银奖)、三等奖(铜奖)、优秀奖分别加4分、3.5分、3分、2.5分、2分;省级特等奖、一等奖(金奖)、二等奖(银奖)、三等奖(铜奖)分别加3分、2分、1.5分、1分;校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加1分、0.7分、0.5分。

该模块,学生每学年至少修满0.5学分。

2.B类:政府部门主办的学科竞赛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列入《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的学科竞赛项目

参加者积0.06分;国家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分别积2.4分、2.1分、1.8分、1.5分、1.2分;省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积1.8分、1.2分、0.9分、0.6分;校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积0.6分、0.21分、0.15分。

3.C类:行业协会主办的学科竞赛项目

参加者积0.03分;国家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分别积1.2分、1.05分、0.9分、0.75分、0.6分;省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积0.9分、0.6分、0.45分、0.3分;校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积0.3分、0.21分、0.15分。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

国家级、省级、校级立项分别加7分、5分、3分;自主创业并完成公司注册经认定积10分。

5.专利发明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每项加6分、4分、2分。

6.论文发表

一般公开刊物加1分

一般核心刊物加3分

重要核心刊物加5分

权威核心刊物加7分

7.学术著作

参编1万字以下加0.5分

参编1万字以上加1分

参编2万字以上加2分

参编3万字以上加3分

独立或主编加8分

8.其他文章(通讯报道、小说、诗歌等)

地市级平台加1分

省级平台加2分

国家级平台加3分

9.创新创业讲座、相关活动

参加创新创业讲座、相关活动每次加0.2分

三、社会实践

1.寒暑假社会实践及相关荣誉等

参加校级立项项目加1.5分/次,院级立项项目加1分/次,个人实践并提交社会调查报告(经指导老师评阅认可)加0.5分/次。校、省级、国家级社会实践相关集体(个人)荣誉分别加1分、2分、5分。

该模块,学生每学年至少修满0.5分。实践成果需通过合格鉴定;参加多次实践,时间不得重叠。

第一课堂专业实习(见习)不计入;与社会实践不重复计;挂职实习时间需达到具体项目要求,以鉴定为准。

2.校外(政府/事业单位)挂职、企业实习

每次加0.5分。

3.港澳台及国际交流

每次加5分。

四、志愿公益

1.志愿公益活动及相关荣誉等

服务时间累计每4小时加0.2分;1小时核算0.05分、2小时核算0.1分、3小时核算0.15分、4小时核算0.2分、5小时核算0.25分以此类

个人获校、省级、国家级志愿公益荣誉分别加0.5分、1分、2分。

该模块,学生每学年至少修满0.25分。

2.星级志愿者

省级、国家级优秀志愿者分别加5分、10分。

五、文体活动

院级

各学院最高分数不超过校级标准自行设计。

该模块,学生每学年至少修满0.5分。活动以校、省、国家相应部门发布的为准。

校级

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艺术、体育比赛每次加0.1

4-6名(三等奖)加0.15

3名加0.2分

2名(二等奖)加0.5分

1名(一等奖)加1分

省级

正式参赛加0.1分

6名(优秀奖)加0.2分

5名加0.5分

4名(三等奖)加1分

3名加2分

2名(二等奖)3分

1名(一等奖)4分

国家级

正式参赛加0.5分

6名(优秀奖)加1分

5名加2分

4名(三等奖)加3分

3名加4分

2名(二等奖)加5分

1名(一等奖)加6分

六、工作履历

1.学生干部

学生干部按3个梯度加分。经考核合格,Ⅰ类加2分,Ⅱ类加1.5分,Ⅲ类加1分。

学年加分以最高计,不累计。

Ⅰ类: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党支部委员、校团委、校学生会、校易班发展中心等)全体学生干部,校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副部长及以上干部、学院学生组织(团委、学生会、易班分站)主席团成员;

Ⅱ类:校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副部长以下干部,学院学生组织(团委、学生会、易班分站)各部门正副部长,学生社团正副会长,各班班长、团支书和学习委员;

Ⅲ类:学院学生组织(团委、学生会、易班分站)和学生社团正副部长及以下学生干部,各班(除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其他班干、团干、宿舍长等非主要学生干部。

2.优秀学生干部相关荣誉等

国家、省级、校级荣誉分别加5分、3分、1分。

相同类别只加最高分。

3.十佳学生干部相关荣誉等

在优秀加分基础上加1分。


七、技能培训认证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425分及以上加1分

以证书鉴定为准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425分及以上加1.5分

英语专业学生专四考试

通过加1分

英语专业学生专八考试

通过加1.5分

计算机等级考试

获二级证书者加1分

计算机等级考试

获二级以上证书者加1.5分

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等

 

获初级资格者加2分

获中级资格者加4分

获高级资格者加6分

国家职业资格技能考证

 

中级(三级)加1分

高级(二级)加2分

国家专业技术水平考试

中级加2分

高级加3分

备注

凡《广东海洋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标准及计量方法》中未涉及到的,但需要予以确认积分的项目,需上报“第二课堂成绩单”办公室审核通过并备案。学分标准及计量方法由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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