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文件

团委文件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团委文件 -> 正文

团委【2021】18号 广东海洋大学2021年“灯塔学习会”系列活动之——青马学员党史宣讲进支部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来源:校团委 日期:2021-05-14点击:

各学院团委: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中央决定在全党全团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立足党的百年历史新起点、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为动员全党全国满怀信心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作出的重大决策。共青团作为党缔造和领导的青年政治组织,要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重大责任,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进一步落实团中央部署安排,营造青年讲党史、青年带动青年的良好学习氛围,持续将组织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向基层团组织延伸,让红色基因、革命薪火代代传承。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我校2021年“灯塔学习会”系列活动之——青马学员党史宣讲进支部主题教育活动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主题

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

二、参加对象

全校2020级、2019级、2018级基层团支部

三、工作目标

各级团委有力推动的基础上面向基层团支部青年开展党史宣讲教育。组织我校优秀青马学员组建宣讲团深入各二级团委基层开展小范围、互动式党史宣讲,向团员青年面对面讲好党的故事,让红色基因、革命薪火代代传承,引导他们听党话、跟党走,切实提升广大团员青年学习党史、坚定信念、紧跟党走的学习成效,营造浓厚氛围

四、主要安排

(一)活动宣讲

1.灯塔宣讲团由广东海洋大学“青马工程”培训班学员组成,下分四支独立宣讲队伍。本次党史宣讲教育将围绕“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改革开放”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四个专题同时开展,各二级团委提醒督促基层团支部积极响应参与。

2.各场次活动宣讲专题、时间、地点将由校团委统一规划,各二级团委做好对接基层团支部的联络、督促、协调等相关工作。

3.本阶段党史宣讲教育自512日至531日结束,第二阶段党史宣讲教育另行通知。

(二)活动参与

1.各二级团委以2020级、2019级、2018级基层团支部为参与对象,根据校团委发布的各宣讲场次的时间,其中2020级、2019级选派不少于8个代表支部按要求参与活动,2018级选派不少于3个按要求参与活动(海滨校区不作硬性要求)。

2.各参与活动的代表支部实到人数应不少于该支部团员数的75%,其中2018级代表团支部参与人数不作硬性要求,但需至少2名以上本支部团干到场参与。

3.本阶段党史宣讲教育预约形式将采用“先到先得”原则,由校团委统一公布各场次相关信息的预约通道,各二级团委及时下发预约相关信息,提醒督促基层团支部积极报名参与。

五、工作要求

1.坚持正确导向。坚持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牢牢把握党的历史发展的主题和主线、主流和本质,严格以中央精神、权威口径为依据,突出成就教育,突出知史励今,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坚决抵制歪曲和丑化党的历史的错误倾向。

2.加强组织动员。各二级团委要加强对面向基层团支部的党史学习教育的统一领导,尽快将校团委相关工作部署,做好组织动员、过程督导和支持保障,帮助基层团支部把好方向、解决问题,确保有关部署落实落地。制定基层团支部规划参与方案,配合校团委及灯塔宣讲团各项工作需要,提醒督促各基层团支部按要求参与党史宣讲教育。组织化参与党史宣讲教育情况将纳入2021年团的基层建设重点工作考核。

3.“实时线上+实地督导”并行。“智慧团建”系统已开辟党史学习教育专区,各二级团委提醒指导基层团支部及时在系统上记录上报学习教育开展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提醒,同时要结合线上监测和支部参与情况,对进展整体较慢的支部开展及时督导,指导督促其更好落实工作部署。

 

联系人:高磊:2396065 

                                         共青团广东海洋大学委员会

                                          2021年514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海大路1号 邮编:524088
邮箱:tw@gdou.edu.cn 电话:0759-2383187 传真:2396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