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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2021】22号 关于做好我校2021-2022年度先进基层团委、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及各项工作积极分子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校团委 日期:2021-07-02点击:

关于做好我校2021-2022年度先进基层团委、

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及

各项工作积极分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校级学生组织: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定办法》(校学生[2019]53号)的精神与工作部署,根据团章有关规定,结合上级团委“命脉工程”工作要求,校团委决定于20223月至4月开展我校2021-2022年度团内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与参评对象

评选项目:先进基层团委、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各项工作积极分子。

参评对象:2018-2020级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参评条件

(一)“先进基层团委”参评条件:

  1. 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

  2. 班子建设好。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团员发展、“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

  3. 主题活动好。围绕服务大局、服务青年、服务基层的主题,扎实有效地开展思想引领、课外科技、文艺体育、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集体或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团的活动,在所在单位的中心工作中较好地发挥了助手作用,围绕青年成长、成才办实事,青年受益面广,效果好;

  4. 支部建设好。履行团委职责,加强支部建设,指导支部工作,带动支部工作全面活跃;“智慧团建”系统建设完备,所属团组织均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推优”工作成效好;

  5. 任务落实好。根据上级团组织的工作部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及时上交工作计划和总结,积极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6. 20217月19日起,学院团委青年大学习平均参学比不低于75%;

  7. 2021年7月起,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平均业务及时响应率不低于75%;

  8. 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时开展团员教育民主评议,“两制”完成率不低于95%;

  9. 团员发展工作扎实,年度团员编号率使用率、上传率均为100%;

  10. 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5%(团费缴纳比例以“智慧团建”系统为准)。

    (二)“先进团支部”参评条件:

  11. 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开展“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自20217月19日起,团支部青年大学习平均参学比不低于90%

  12. 工作效果好。支部工作制度健全有效,认真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在组织开展的“主题团日”等活动中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能定期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党和国家新时期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配合上级团组织工作,按时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13. 组织观念强。团支部应按要求参加所有团日活动(“精品团日”竞赛、十大团支部、活力在基层),建设积极的团学风气;团员参与组织生活热情高,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全部在“智慧团建”系统报到,在“i志愿”平台注册成为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均有志愿服务时长;支部成员的学业总体水平高;全体团员组织纪律性强,无违法违纪现象;

  14. 关于十大团支部的创建:2019级、2020级的团支部均须参加过2020-2021学年支部创建活动2020级的团支部须参加过2021-2022学年支部创建活动;

  15. 关于广东“智慧团建”系统:

    ①全体团员按时缴纳团费,团支部团费缴纳率为100%;

    ②2021年7月起,团支部业务及时响应率均为100%;

    ③及时完成党史学习教育录入,分专题开展不少于4次党史学习会,结合团员年度教育评议开展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

    ④上一年度对标定级为四星级及以上;

    ⑤按时开展团员教育民主评议,“两制”完成率为100%;

    ⑥按时开展“智慧团建”系统其他相关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

    (三)“优秀团干部”(支部团干部)参评条件:

  16.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时学习每期的青年大学习,并督促团支部同学及时观看青年大学习,自20217月19日起,团支部青年大学习平均参学比不低于85%;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行为;

  17. 牢记为同学服务的宗旨,认真倾听同学诉求,积极畅通校园沟通协调渠道,帮助同学解决困难,得到同学拥护支持,群众基础好;

  18. 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班级、专业或年级排名30%

  19. “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20. 在本年度团员教育民主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并完成“智慧团建”系统年度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

  21. 关于广东“智慧团建”系统:

    ①督促所在团支部团员按时缴纳团费,团支部团费缴纳率不低于95%;

    ②2021年7月起,团支部业务及时响应率均为100%

    ③及时完成党史学习教育录入,分专题开展不少于4次党史学习会,结合团员年度教育评议开展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

    ④上一年度对标定级为四星级及以上;

    ⑤按时开展团员教育民主评议,“两制”完成率不低于95%;

    ⑥按时开展“智慧团建”系统其他相关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

  22. 评选优秀团干工作面向上一学年任期满一年的支部团干部,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安排,任期未满一年不得参评。

 

(四)“优秀团干部”(团委团干部)参评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20217月19日起,按时学习每期的青年大学习;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行为;

  2. 牢记为同学服务的宗旨,认真倾听同学诉求,积极畅通校园沟通协调渠道,帮助同学解决困难,得到同学拥护支持,群众基础好;

  3. 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班级、专业或年级排名30%

  4. “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5. 在本年度团员教育民主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并完成“智慧团建”系统年度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

  6. 履行团员义务,按时缴纳团费,无欠交团费记录。

  7. 评选优秀团干工作面向上一学年任期满一年的团委团干部,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任期未满一年不得参评。

    (五)“优秀团员”参评条件:

  8. 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努力向党组织靠拢,认真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热心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奉献精神,自20217月19日起,按时学习每期的青年大学习;

  9. 集体观念强,主动参与团的活动,在团员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各类思想、科技、学术、文艺、体育、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表现突出,且“i志愿”系统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10. 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班级、专业或年级排名30%

  11. 在本年度团员教育民主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并完成“智慧团建”系统年度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

  12. 履行团员义务,按时缴纳团费,无欠交团费记录。

    (五)各项积极分子参评条件:

  13. 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努力向党组织靠拢,认真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热心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奉献精神,自20217月19日起,按时学习每期的青年大学习;

  14. 集体观念强,主动参与团的活动,在团员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各类思想、科技、学术、文艺、体育和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

  15. 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班级、专业或年级排名30%

  16. 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在“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且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17. 在本年度团员教育民主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并完成“智慧团建”系统年度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

  18. 履行团员义务,按时缴纳团费,无欠交团费记录;

  19. 在宣传、文娱、体育、团员青年团体活动以及其他社会工作中表现突出,且为上一学年任期满一年的团干部,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安排,任期未满一年不得参评。

    三、评选比例

  20. 先进基层团委每年度评3个

  21. 先进团支部按各学院团支部总数的10%评选(按四舍五入);

  22. 支部优秀团干部每支部至多评1名;院级、校级团干部的按相应级别学生干部人数的12%评选(按四舍五入),院级、校级优秀团干部不占支部指标

  23. 优秀团员按学院团员总人数的4%评选(按四舍五入);

  24. 社会工作积极分子按校团委各部门总人数的5%;青志联、艺术团的小队人数不计入总人数内;

  25. 宣传工作积极分子、文娱积极分子规定各学院至多评1名。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标准,优中择优。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参评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高质量履行引领凝聚团员青年的职责,严格按照通知认真开展评选工作。

    (二)广泛参与,公开公正。广泛吸纳各团支部和团员青年的意见,对拟评选集体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并通过推文、公告栏等团员青年、群众易于查看的途径,在评选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评选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

    (一)先进集体:

  26. 本集体成员当学年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到纪律处分的;

  27. 在集体组织的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的;

  28. 发生严重影响校园稳定事件的;

  29. 其它情况,学校认为不能参评的。

    (二)先进个人:

  30. 评选学年有补考科目的;

  31. 评选学年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的;

  32. 其它情况,学校认为不能参评的。

    联系人:高老师2396065

  33. 联系地址:湖光校区体育二号楼206校团委办公室

    电子邮箱:gdouxtwzzb@163.com

    共青团广东海洋大学委员会

    2021年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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