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联团员的核查范围
团员在“智慧团建”系统向所隶属团支部报到并被团支部审核通过后,连续6个月不与隶属团组织联系(团组织连续6个月主动与其联系均无法成功)并且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的。
团员因外出学习、工作或生活等方面的原因,从团支部所在地或所在单位流出后,未办理组织关系转接,连续6个月不与隶属的团组织联系(团组织连续6个月主动与其联系均无法成功)并且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的。
团员从外地或外单位转入,已通过智慧团建系统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被转入团组织审核接收后,连续6个月不与隶属团组织联系(团组织连续6个月主动与其联系均无法成功)并且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的。
连续6个月以上与团组织失去所有联系的其它情况。
失联团员的认定程序
团员连续6个月不与隶属团组织联系(团组织连续6个月主动与其联系均无法成功)并且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的,团支部及其上级团组织要严格履行团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职责,开展连续5个月的核查,完成核查后,方可正式认定为失联团员。核查期间,如存在联系团员本人客观困难,需提请“智慧团建”提供团员身份信息和技术支持的,团省委直属下级团组织可汇总相关需求正式行文向团省委报告。
核查期间,基层团组织要通过电话、微信、邮件或走访等形式,每个月尝试各种方式与失联团员联系不少于1次。要严肃认真记录核查认定的过程,包括核查的次数和时间、尝试与团员建立联系的方式和手段等,规范填写《失联团员核查认定记录表》(附件一)。
(三)对核查期重新取得联系的团员,要加强批评教育,做细做实思想工作,引导团员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增强组织观念,履行团员基本义务,按照团章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主自觉交纳团费、参加团的组织生活、接受团组织的监督。
失联团员的组织处置
(一)经多次核查后认定确属失联的团员,由所在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对失联团员作出停止团籍1年的决定,经基层团委审批后,报上一级团委备案。
(二)停止团籍后1年内,如团员与团组织取得联系并书面提出恢复团籍申请,由所属团支部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研究提出意见,经基层团委审查后并报上一级团委批准,可以恢复团籍。如发现团员在失联期间存在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的,要严格执行团的纪律,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团员被停止团籍满1年后,基层团委要对其失联情况进行再次核查,如确认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的,根据团章第八条规定,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四)团支部因故无法召开团员大会的,可由基层团委直接对失联团员作出停止团籍、恢复团籍或除名的决定,报上一级团委备案,并在基层团委召开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大会时,提请对相关决定予以确认。
工作要求
失联团员的核查认定要本着对党的青年工作、对团员高度负责的严谨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精神,严格组织实施。基层团委、团支部要想方设法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与团员取得联系,找回失联团员,最大限度减少失联团员数量。严禁为逃避工作责任,随意将团员认定为失联团员。
对失联团员的组织处置,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依照规定的组织程序,作出稳妥慎重的安排,确保处置结果经得起历史检验。团省委将对各地各单位上报的失联团员进行二次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对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团干部,一律按团内纪律处分从严处理,并通报同级党委。
填写附件须知
(一)附件一:失联团员核查认定记录表
表中信息统一以黑色宋体小四进行填写,不可对表格的样式、字体、字号等格式做出修改;
表格中所有内容必须如实填写,不可有缺漏涂改;
“失联前隶属团支部”应为该团员的现属团支部,格式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东海洋大学xx学院xx专业(专业全称)xx(班级)支部委员会”,举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东海洋大学食品科技学院生物工程专业生工1181支部委员会;
“基层团委(盖章)”处需盖二级团委公章;
“核查结果”处如未能与该团员取得联系须写出具体情况(如:电话关机、电话不接,短信没回复等)或“已与该团员取得联系”。如有特殊情况,可进行简要补充;
“经手人”为负责核查认定该失联团员的人;“证明人”须能够证明“经手人”对该失联团员进行了核查认定(经手人与证明人可以是该失联团员所在团支部的成员,或是失联团员所属学院组织部的成员);
“经手人”、“证明人”、“负责人签名”及“日期”处必填,不可空缺,且“经手人”与“证明人”不可为同一人;
“负责人”为该失联团员所属学院的团委书记,“负责人签名”一栏须有学院团委书记的手写签名,且须用黑色签字笔进行签名;
纸质版附件中“经手人”、“证明人”“负责人”“负责人签名处的日期”栏必须手写,且须用黑色签字笔进行填写;其余的空统一电脑输入打印。
(二)附件二:失联团员登记名册
表中信息统一以黑色宋体四号进行填写,不可对表格的样式、字体、字号等格式做出修改;
“失联前所在团支部”填写团支部的全称,格式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东海洋大学××学院××专业(专业全称)××(班级)支部委员会”,举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东海洋大学食品科技学院生物工程专业生工1181支部委员会;
电子版附件中“填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名”处必填,不可空缺;纸质版附件中“填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名”需学院团委书记手写签名,且须用黑色签字笔进行签名;
“填报单位”填写格式为:“××学院”,举例:食品科技学院,且须加盖二级团委公章;
“失联认定时间”和“填报时间”填写格式为:“2021年x月x日”,举例:2021年5月6日。
资料上交
(一)电子版资料
必须以“xx学院失联团员核查认定工作相关附件”命名压缩包,发至校团委组织部公邮gdouxtwzzb@163.com
(二)纸质版资料
纸质版资料需与电子版资料一致,内容不可有缺漏;
附件一、附件二和审核表均需打印纸质版资料,纸质版资料需加盖二级团委公章,不可有缺漏涂改;
附件一和审核表为A4纸竖向单面打印;附件二为A4纸横向单面打印;
纸质版资料上交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