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教学业绩积分
(校团委负责审核部分)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我校2022年上半年业绩积分申报和业绩绩效发放工作的通知》校人事〔2022〕16号)要求,现就2022年上半年校团委负责审核的教学业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时间
业绩积分统计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25日。
二、统计依据
业绩积分的申报以《广东海洋大学二级单位(部门)和教职工考核暂行规定》(广海大党〔2021〕78号)中的《广东海洋大学教学工作分级及积分标准一览表》(附件1)和《广东海洋大学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类别》(附件2)为依据,所有填报资料均以获奖证书或主办方正式文件(不含公示件)为准。规定的集体项目积分由项目组协商后指定一名老师作为负责人,在系统申报项目所获得的所有积分,后期积分审核通过后,由该负责人按照前期项目组协商结果再次分配给各获奖老师。项目积分需经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同意。
三、工作安排
申报工作依托“科技竞赛积分系统”进行,具体操作见《科技竞赛积分系统操作指南》(附件3)。
(一)6月25日前完成个人申报。各学院团委要通知所在学院的老师按要求做好教学业绩积分申报工作,由老师个人在系统上申报(在申报期间,申报老师请留意校、院团委反馈的修改意见并再次修改提交),同时填写《2022年上半年业绩积分统计表(校团委负责审核部分)》(附件4)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扫描成PDF格式)。
(二)6月27日前完成学院审核。各学院团委对学院老师申报的教学业绩积分进行初审,汇总填写《2022年上半年业绩积分统计表(校团委负责审核部分)》,由学院党委和行政主要负责人核实无误后签字、盖章,在学院进行公示的同时,于2022年6月28日将由校团委负责审核的部分纸质版材料报送校团委(体育楼203)。《2022年上半年业绩积分统计表(校团委负责审核部分)》和证明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gdou.tw@163.com。逾期不报的,将作为弃权处理,过后不再增补。
(三)6月30日前完成复审。校团委对学院提交的由校团委负责审核的材料进行复审,无误后送学校人事处。
四、工作要求
(一)如实申报。各位老师要按照要求如实申报,不得多报或虚报,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二)认真审核。各学院要对申报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发现错误及时联系老师本人进行修改。要通过申报统计对学院共青团工作进行及时总结,推进工作的开展。
(三)按时报送。因时间紧,任务重,各学院要合理安排好时间,按时按质报送材料。
附件:
1.广东海洋大学教学工作分级及积分标准一览表
2.广东海洋大学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类别
3.科技竞赛积分系统操作指南
4.2022年上半年业绩积分统计表(校团委负责审核部分)
共青团广东海洋大学委员会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