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主题
百年征程波澜壮阔·当代青年奋发有为
二、创建时间
2021年11月至2022年6月
三、创建对象
大一和大二团支部必须参加,大三团支部鼓励参加,大四团支部自愿参加。
四、创建内容
(一)班子建设好
1.支部组织机构健全,落实班团一体化建设,即组织机构必须由团支部书记、团支部副书记(班长兼任)、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权益委员、志愿服务委员等(可合并委员)组成,班子成员配备得力,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支委会工作称职,以身作则,责任心强,积极了解、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关心团员青年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等方面。
3.按时换届,民主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
(二)制度建设好
1.支部认真贯彻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团员民主评议制度、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团课)。
2.各支委严格制度化、规范化各项团务工作,积极开展推优评优、团组织关系转接、党史学习教育、青年大学习,按时开展“智慧团建”系统其他相关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
3.定期召开“三会”,会议上对近期工作进行总结汇报及畅谈下一步的工作展望,团员青年积极发言、出谋献策,广泛采纳具有建设性的意见。
(三)活动开展好
1.坚持开展各项有思想内涵、有理想抱负、有人生价值的团组织活动,调动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加,活动形式多样,有创新,有特色且富有成效。
2.根据支部的实际情况,大力组织开展以提高团员青年综合素质为主的素质拓展、学术交流、体育锻炼、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安全教育等活动,支部团员青年广泛参与且效果良好。
3.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上下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力应对复杂严峻国际环境和疫情、洪涝灾害等多重挑战。各支部委员积极组织本团支部团员青年宣传学习中国共产党的伟大革命精神,可通过茶话会、主题班会、室外活动等多种形式,对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进行策划并开展活动,引导团员青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促进学习常态化的同时扩大理论宣传在团员青年中的影响。
(四)支部影响好
1.支部成员关心集体、勇于担当,追求进步,提升安全素质,保证身心健康。
2.团员青年意识强,遵守团组织纪律,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如:团费收缴工作,各支部每月按时缴纳率不少于100%;党史学习工作,各支部党史需开展的专题需达到100%(除去已毕业支部);青年大学习工作,各支部平均参学比达到95%及以上等。
3.增强安全意识,自觉维护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
4.各项团组织工作成绩突出,在思想引领、科技创新、校园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就业创业、安全教育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五)班风学风好
1.支部学习风气浓厚,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活动,支部团员青年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刻苦,严谨务实,开拓进取,无“起床困难户”、“懒床钉子户”、“上网成瘾户”、“夜猫晚归户”。
2.班级文化建设齐全,有班歌、班服、班级海报、班级口号、班级网络宣传平台等;不断通过新媒体等有效途径广泛宣传支部优秀的建设成果。
3.支部团员青年思想端正,作风正派,互帮互助,遵守纪律,考风严明,无考试作弊现象,善于总结学科学习情况,专业学习平均成绩良好。
4.支部团员青年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创新创业活动及各类竞赛活动。
5.支部团员青年行为规范,举止文明,组织纪律性强,严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乱纪行为。
6.支部团员青年严于律己,早检、上课无缺勤现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五、注意事项
1.“十大团支部”创建工作每学年进行1次,本学年创建成果资料分为两次收集,将分别于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末及第二学期末两次进行收集。
2.创建期的考核形式为学院根据各支部创建成果审核评分。
3.创建期间,参与创建的支部需安排人员负责收集体现创建成果的资料(资料要求参考创建指引)。审评前,将资料分类整理、打包上交至学院团委并留存备查,学院团委根据资料对支部创建成果进行审核评分。
4.创建期结束后,各支部最终所得分须大于或等于60分才有资格参评“先进团支部候选支部”。
5.学院团委依据各支部最终所得分确定“先进团支部候选支部”(最终所得分≥60分),通过民主评议的方式评选出“先进团支部”(具体评选条件依据《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定办法》(校学生[2019]53号)进行)。荣获“先进团支部”荣誉称号的支部均有资格向本学院团委提交申报材料,经本学院团委评选推荐,校团委审核获批后,方可获得“十大团支部”评选资格。
六、创建考核要求
1.本学年创建期考核时间分为两个时间段,分别是2021年12月份和2022年6月份,学院团委根据各支部创建成果分别进行1次审评。
2.每次审评时,各支部将创建成果资料按要求分类打包上交至学院团委,学院团委负责做好资料汇总跟进工作。
3.学院团委每学期根据各支部上报的创建成果资料进行审核评分,各支部所得分数经统计整理、排序后将该学期创建成果资料上报校团委(分别于2021年12月和2022年6月进行两次收集并上报至校团委)。
4.校团委审核并公布结果。
5.创建期考核最终所得分计算方法:
审评的最终所得分=两次审评所得分之和/2。
例如:某团支部第一次审评后的评分表总得分为70,第二次审评后的评分表总得分80,则:某团支部审评后的最终所得分为:(70+80)/2=75(分)。
七、工作要求
1.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组织创建工作,充分为创建工作提供保障。
2.创建期间,各学院团委对各个环节务必做好指导工作,提醒支部在进行创建活动时做好疫情防护的相关工作并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开展活动,确保创建活动顺利进行。
3.各学院须秉承公正,如实审评,不得弄虚作假,如有此行为,则取消该学院支部创建与评选资格。
4.在创建期间,支部团员青年如出现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情况,则取消该支部创建与评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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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老师 2383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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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智华 13533729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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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广东海洋大学委员会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