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年度广东海洋大学五四
红旗团委(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
共青团干部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学院团委、学生组织:
为切实履行团粤发【2020】8号《广东省团内表彰实施办法(暂行)》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对我校2021-2022年度校级团内评优工作做出如下调整:
一、团内表彰设立个人和集体表彰项目
1.个人表彰项目:“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
2.集体表彰项目:“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
二、表彰周期与名额
1.表彰周期:每年度开展一次。
2.表彰名额:
(1)“优秀共青团员”一般不超过100人;
(2)“优秀共青团干部”一般不超过“优秀共青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即不超过33人);
(3)“五四红旗团委”最多不超过10个;
(4)“五四红旗团支部”最多不超过30个;
(5)具体名额可参考附件(各学院团支部及团员情况表)。
三、原则上已申报为“五四红旗团委”候选单位的,不再推报其下属团支部参加当次评选,其五四红旗团支部名额将适当调配至其他未申报“五四红旗团委”学院单位。
四、各学院向学校团委推报的集体和个人须通过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且公示的个人或集体需按等次进行排序,公示需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公告栏等途径。公示材料与申报材料一并上报学校团委。
注:团学其他工作所开展的评优评先将按照第二课堂形式进行表彰。
共青团广东海洋大学委员会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