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团费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各学院团委:
团费的使用和管理,是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加强我校基层团组织建设,根据《广东共青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修订)》《广东共青团团费留存账户管理办法(试行)》《广东共青团关于团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实施细则》(团粤发〔2018〕15号),结合我校实际,现对我校团费的使用和管理作出以下规定:
1.团费只能用于团的事业和团的活动的必要开支,不得变相或超范围使用团费。团费的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开展团内培训;(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团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其他学习资料;(3)购买团旗、团徽和其他团务用品;(4)表彰先进基层团组织、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5)补助生活困难的团员、青年;(6)基层团组织开展活动,如“精品团日”竞赛、“分领域分层次开展组织生活”等。
2.学院团委、团支部确有需要时可向校团委申请使用。申请使用团费,应由学院团委汇总各基层团组织需求并提交书面申请至校团委,须列明申请理由、申请金额、使用计划等事项。团费申请应当向上一级团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
3.团费使用需专款专用,确保款项不得挪用,由学校财务部门、校团委、学院团委三方进行监督。
4.上级团组织发放的团费U盾由校团委代为管理,组织建设科管理“申请账户U盾”,校团委领导管理“审核账户U盾”,最终由上级团组织企业账户拨付的团费直接划拨到学校财务“团费代管”账户,校内各级团组织申请时按照学校财务制度进行报销使用,以上程序保障团费使用安全。
5.团费的具体财务工作由学校财务部门、校团委领导班子及组织建设科室代办。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业务与财务分开,会计和出纳分设。相关人员管理参照有关部门规章要求。
6.团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要作为团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每年在校团委官网、智慧团建团费使用页面向团员公布团费使用情况。
7.学院团委可申请查看年度团费使用和管理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并予以纠正。
8.本规定由共青团广东海洋大学委员会解释。
共青团广东海洋大学委员会
2024年9月25日